保單受益人不會填,小心出事後保險金被分走?

上週寫了一篇文章關於「保單受益人」的文章後,收到很多朋友私訊詢問關於保單受益人的問題

其中一位彰化的楊小姐,五年前幫老公保了張150萬的壽險,結果先生不幸今年 1 月車禍離開了,身為保單受益人的楊小姐依約和保險公司提出申請,卻收到這筆保險金要和公婆均分?楊小姐感到不解,保費是我們繳的,為什麼會被公婆分走呢?

了解之後才發現楊小姐在投保時,按照當時業務員的建議只有寫法定繼承人
但照法律來說(民法§1138 條),老婆(當然繼承人)必須和其他順位的繼承人均分
簡單說只有法定繼承人,就要照下面的順位辦理
✔第一順位:家裡的小孩(均分)
✔第二順位:父母親(配偶 1/2)
✔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(配偶 1/2)
✔第四順位:祖父母(配偶 2/3)

楊小姐家裡沒有小孩,因此遞補之後就會由父母親(第二順位)和楊小姐去均分
那如果依照遺產分配的話,楊小姐可以領到 75 萬,剩下 75 萬由公婆平分
但保險公司分配下來卻只有 50 萬是楊小姐的,為什麼會這樣?

原來保險金只要指定受益人之後,就保險法§112 條來說就不能當作遺產了!
所以如何分配必須依照當時保險契約訂立時的規範,而那時楊小姐投保的要保書上

受益人欄位有註明:「受益人超過一個人以上,除非有指定比例或順位,不然該筆保險金將由受益人平均分配」
因此楊小姐必須和公公、婆婆均分這筆 150 萬的保險金。

後來到彰化去拜訪楊小姐時,發現她住在一間小公寓裡,生活並不是特別好過
好在公公婆婆很疼惜媳婦,把這筆錢退給楊小姐,讓她可以好好生活,但也造成不小的困擾。

所以家裡沒有小朋友就更要留意保單受益人喔,以免遇到同樣的事情!
最正確的寫法是,先寫順位受益人,再補上法定繼承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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